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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余热发电建设常见的三种合作模式

发布日期:2015-08-26 16:04:00 浏览:-| 加入收藏

水泥余热发电EPC合作模式

即工程总承包模式。目前水泥余热发电建设采用EPC(总承包)模式比较普遍,市场占有率约60%左右。采用这种模式主要原因是水泥余热发电市场比较火爆,供应商希望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接任务;另一方面水泥生产企业对水泥余热发电的设备采购、管理比较生疏,这方面正是供应商的势。一般采用EPC模式时将土建工程拿出去,由业主自行招标。 C合作模式

水泥余热发电

水泥余热发电BOT合作模式

是一种由出资方建设——运营——转交的模式,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。采用这种模式,水泥企业利用拥有废气资源优势,由电站的承建方全部投资进行建设和管理。企业可以解决资金短缺造成的窘迫,近期可以获得优惠电价,最终可以获得电站。投资方依靠资金、配套、CDM、管理等方面的优势,可以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和取得短期较好经济效益。这种模式目前应用不够普遍,大概占10%左右。这种模式双方合作的条款是比较灵活的,关键是条款的内容双方均能接受。

水泥余热发电传统合作模式

由设计单位提供方案和电站设计,企业自己安排建设和管理。设计单位只承担设计,工作量较大,利润较薄,一些设计单位不愿意提供这种模式的服务。由于目前余热发电建设是买方市场,这种服务模式的比例逐年下降。

前两种模式总体经济性评价是双赢的,可以说以优势克服弱势,双方盈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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